市长信箱查看更多信件
说明: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,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(具体时间、地点)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,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。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, 可以选择“不公开”选项,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。
办理完毕
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
您好!我是市长电子信箱6号工作人员。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,并即时转市房管局处理落实,现已办结回复,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::
根据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》(郑政文〔2013〕113号)和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》(郑政文〔2016〕110号)有关规定,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属地化管理,公租房由所在辖区的区(管委会)房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。按照家庭申请,乡镇、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,区(管委会)民政部门复审,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。取得《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》后由区(管委会)房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,按照《资格证》的顺序号组织申请人进行选房。房源选定后,由住房保障部门与申请人签订《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,办理入住手续。
附:各区(管委)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
1.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→60130919;
2.二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淮河路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南角(原区土地局办公楼)6楼→68811155;
3.管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1楼→66218625;
4.中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中原中路167号院7号楼中原区房产管理局1楼办事大厅住房保障窗口→67633710;
5.惠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房间→63639393;
6.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金梭路与枫杨街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西城科技大厦1楼服务大厅24号窗口→67990017;
7.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国龙大厦9楼911房间→61772353;
8.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→熊耳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政服务大厅C20窗口→67179152;
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如仍有疑问,请拨打咨询电话:67883316。
感谢您对市长电子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,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。
2019-04-03 11:05:47
写信人尚未做出评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