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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,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(具体时间、地点)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,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。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, 可以选择“不公开”选项,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。
办理完毕
郑州市公安局
您好!我是市长电子信箱6号工作人员。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,并即时转市公安局处理落实,现已办结回复,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:
根据国务院令663号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规定,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。这里的半年,公安部明确解读为“到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登记暂住满半年”。这个时间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,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。
感谢您对市长电子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,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。
2016-06-14 16:1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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